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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在改革中跨越发展

辉煌“九五”(1996-2000)
2000-09-25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教育部 我有话说

即将过去的5年,我国教育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教育事业发展跃上一个新的台阶。

这5年,我国办学体制改革不断深化,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招生就业制度改革、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成效卓著,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全面启动;普通高等学校顺利实现扩招,全国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目标也将在年内如期实现;教师队伍建设成绩显著,各级各类教师学历合格率大幅度提高;高校科学研究硕果累累,大学科技园建设初具规模。

这5年,更为可喜的是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的变化,各级各类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注重人才的全面发展和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培养,可以说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已成为教育界的主旋律。

教育改革不断深化

教育在综合国力的形成中处于基础地位,国力的强弱越来越取决于劳动者的素质,取决于人才的质量和数量,这对培养和造就我国21世纪的一代新人的教育来说,提出了更加迫切的要求。“九五”期间,我国的教育进行了一系列深入的、全面的改革。

——办学体制改革有了新的发展,社会力量办学进入新阶段。办学主体与办学形式多样化,办学范围从成人教育、职业培训扩展到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各类教育,包括学前教育、普通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1999年,各级各类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达到4万余所,其中民办高等学校37所,不具有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高等教育机构1000余所,民办幼儿园3.7万所,民办小学3200余所,民办职业中学950所,民办普通中学近2600所。

——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九五”期间,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通过共建、调整、合作、合并,已取得决定性成就。1996年以来,已有450所高校合并组建为188所高校,实行各种共建形式的高校有367所,还有452所高校进行了管理体制调整。高等教育的结构、布局不断优化,资源配置日趋合理,办学效益逐步提高。

——教育法制建设取得新的进展。以《教育法》为主体,以教育专门法和行政法规为骨干,以教育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为补充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法律体系已基本建立,教育督导制度不断完善。

——招生、收费和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取得新的进展。五年来,多种形式的招生考试改革试验在全国陆续展开,在考试内容、考试科目设置和录取方式等方面进行了探索,一些地方还进行了春季考试的试验。高等学校与中等专业学校实施并完成了收费制度改革工作,与之相配套的奖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特困生补助等政策也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毕业生就业实现了供需见面、双向选择。

师资队伍建设成绩显著

各级各类学校师资学历合格率均有大幅度提高。1999年,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5.9%,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者达16.26%,分别比1995年提高了7个百分点和10.6个百分点;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85.6%,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者达到12.44%,分别比1995年提高了16个百分点和3个百分点;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和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合格率分别达到65.85%、40.5%和71.5%,分别比1995年提高了10.6、11.5和8.5个百分点。

五年来,国家对民办教师采取了“关”、“转”、“招”、“辞”、“退”等政策措施,中小学民办教师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教师工资稳步提高,待遇进一步改善。“九五”期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城镇中小学教师住房得到改善。1999年,预计完成投资184.92亿元,新建面积2707.66万平方米,比1995年分别增加了47.97亿元和718.43万平方米,教职工人均居住面积由1995年的8.01平米提高到1999年的9.89平米。高等学校筒子楼改造工程全面结束,完成了不把筒子楼带入21世纪的任务,高校青年教职工住房矛盾得到有效缓解。

素质教育全面推进

5年来,特别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颁布以来,各级各类学校坚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将素质教育贯穿幼儿教育、中小学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和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等各个方面,并把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地统一在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中,在不同阶段和不同方面有不同的内容和重点,相互配合,全面推进。5年来,教学改革逐步深入,教学内容和方法不断更新,教学质量和学生整体素质得到提高。高等学校在改革教育思想观念、拓宽专业口径、改革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等方面取得进展;中小学课程、教材、考试评价制度和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以及减轻中小学生过重作业负担的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学校不仅抓好智育,而且重视德育,加强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和社会实践,使诸方面教育相互渗透、协调发展,促进了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素质教育取得显著成效。(本报教育部)

“九五”教育事业发展概况

义务教育1999年,小学在校生13548万人,入学率达到99.1%,初中阶段在校生5812万人,毛入学率达到88.6%。

高中教育1999年,高中阶段在校生总规模达到2510万人。在校生达到1050万人,高中阶段各类职业学校在校生1418万人。

高等教育截止到2000年4月,高等学校数量达到1841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1041所,成人高等学校800所。高等教育毛入学率11%。到1999年,高等学校可授予博士学位的学科、专业已经达到1744个。可授予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达到7092个。

岗位培训继续教育1999年,成人技术培训学校达到53.42万所。“九五”期间,全国高等学校中举办的各类成人非学历教育结业生约255.28万人。有近3000万人次的职工和4亿多人次的农民接受培训。

资料来源: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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